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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19:25:5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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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的通知

卫生部基妇司


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的通知

卫基妇社卫便函[200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基妇处:
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公共卫生,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务院拟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专题会议。为了解各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情况,做好会议筹备,决定进行一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见附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字迹清楚。调查表可从卫生部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联系人: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社区卫生服务分会李瑞莉、肖峰(010-85631386;85637766-5557),E-mail:mail@chs.org.cn。
二、调查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报送(包括电子版)。表1、2请于9月23日前报送。表3请于10月7日前报送。请山西省太原市和长治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大庆市、浙江省杭州市和宁波市、江西省南昌市和九江市、广东省深圳市和珠海市、四川省成都市和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和铜川市、甘肃省兰州市和白银市于9月23日前同时报送表3。
三、各地如有反映本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特色材料、典型材料,可于9月16日前报送(包括电子版)。联系人:卫生部妇社司社区卫生处周巍(010-68792320),E-mail:jinshg@moh.gov.cn。
附件:1、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1
2、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2
3、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3-1
4、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3-2
5、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调查表3填表说明



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
二○○五年九月八日

199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实施方案

国家教委 国家体委 卫生部 国


199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实施方案
国家教委 国家体委 卫生部 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卫生部、国家民委、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结果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开展199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发展趋势;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化建设人才,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战略及全民健身计划提供决策依据;为科学地指导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及民族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根据各民族人口数量、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及体育卫生现状,原则上决定在1985年确定的好、中、差三片基础上选择省会及1985年定为经济、地理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即边远山区片)进行汉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按照1985年少数民族调查规模,在部分省对相应的少
数民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拉祜族、东乡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土族、羌族、撒拉族)学生进行调查,其他少数民族学生是否进行调查,由有关
省、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统筹安排。
普通大、中、小学校的7-22岁学生为调查对象(少数民族19-22岁大学生是否列为调查对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三、观测点校的确定与样本构成
1、观测点校的确定
汉族及各少数民族大、中、小学观测点的确定,原则上应尽量延用1985年调研观测点校,有调整时必须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办公室。
2、抽样方法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采用整群抽样调查方法。首先确定监测点校,再以年级分层,以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监测样本。
3、样本构成及分组
(1)样本构成
调研样本分体检样本和体测样本。
体检样本:由随机整群抽取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构成。
体测样本:在体检样本中筛选正常学生构成(正常学生定义同198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
观测点校在随机整群抽样时,所抽取的班级数以能满足最低体测样本数为限。
(2)样本分组
汉族学生:7-22岁,区别城、乡、男、女四类,每岁一组,共64个年龄组。
蒙、回、维、壮、朝五个少数民族学生:7-18岁分城、乡、男、女四类,每岁一组,19-22岁(是否列为调查对象可以自行确定)合并为一组,共52个年龄组。
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分男、女两类,7-18岁,每岁一组,19-22岁(是否列为调查对象可以自行确定)合并为一组,共26个年龄组。
(3)样本含量(体测样本)
汉族学生:省会片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100人,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样本总含量6400人;边远山区片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50人,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样本总含量3200人。
少数民族学生:蒙、回、维、壮、朝五个少数民族,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均为100人,每个民族样本总含量为5200人;其他22个少数民族,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均为100人,各民族样本总含量为2600人。
四、调查项目(见附表)
调查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择项目,必测项目各省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选择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由选用,不做统一要求。
五、调研管理
1、组织领导
由国家教委牵头,会同国家体委、卫生部、国家民委、国家科委,共同组成“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聘请有关专家组建“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负责调研的业务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调研工作进行业务领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以上办法建立相应机构,并负责组建检测队,开展本地区调研工作。
观测点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吸收有关人员组成点校调研工作组,配合检测队完成本校调研任务。
2、检测队组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1985、1991年两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监测)检测队基础上,稳定人员、组织培训,建立检测队,完成检测任务。
3、实施安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从即日起开始各项调研准备工作。
今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研讨会,对调研工作进行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明年4月以前,对检测队员进行一次强化培训。
学生体质健康调研采用统一检测卡片,由各省按统一规格自行印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95年3月至7月底以前完成现场调查。
检测数据实行计算机管理,使用全国统一管理软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统一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于10月前上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对数据录入软盘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
4、经费筹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研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全国调研活动经费多方筹集解决。
5、仪器
按照1985、1991年全国调研(监测)统一规定的仪器设备,根据本次调研工作实际需要适当补充。
六、未尽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善。
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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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学 | 中 学 | 大 学
必 测 项 目 | | |
|(7-12岁)|(13-18岁)|(19-22岁)
----------|-------|--------|--------
身 高 | △ | △ | △
----------|-------|--------|--------
体 重 | △ | △ | △
----------|-------|--------|--------
胸 围 | △ | △ | △
----------|-------|--------|--------
肺 活 量 | △ | △ | △
----------|-------|--------|--------
血 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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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经初潮 | 9—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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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遗精 | 11—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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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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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 △ | △ | △
----------|-------|--------|--------
斜身引体(男) | △ | |
----------|-------|--------|--------
引体向上(男) | | △ | △
----------|-------|--------|--------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 | △ | △
----------|-------|--------|--------
50米×8往返跑 | △ | |
----------|-------|--------|--------
800米跑(女) | | △ | △
----------|-------|--------|--------
1000米跑(男) | | △ | △
----------|-------|--------|--------

立位体前屈 | △ | △ | △
----------|-------|--------|--------
健康体检 | △ | △ | △
----------|-------|--------|--------
视 力 | △ | △ | △
----------|-------------------------
龋 齿 | 7、9、12、14、17岁
----------|-------------------------
血红蛋白 | 7、9、12、14、17岁
----------|-------------------------
坐 高 | △ | △ | △
----------|-------|--------|--------
肩 宽 | △ | △ | △
----------|-------|--------|--------
骨 盆 宽 | △ | △ | △
----------|-------|--------|--------
皮脂厚度 | △ | △ | △
----------|-------|--------|--------
脉 搏 | △ | △ | △
----------|-------|--------|--------
蛔虫卵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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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23日

关于加强铁路保价运输工作的措施

铁道部


关于加强铁路保价运输工作的措施
铁道部



为了贯彻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精神,“引入保险机制,加强保价工作”,适应开拓市场需要,更好地实行负责运输,塑造铁路良好形象,切实推进保价运输工作的发展。特提出以下几项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保价运输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保价运输工作是行包、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的重要内容,事故处理赔偿工作是提高运输质量的重要方面。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不断推进保价运输工作的发展。
2.树立经营观念。各级保价部门要研究市场,研究货主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要改变过去简单靠运输卖方市场作用力推行保价的行为。事故处理赔付要及时、快捷。对于按规定不予赔偿或赔偿少于托收货人要求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3.切实加强对保价运输工作的领导。各级主管领导要定期分析现状,制定对策,解决问题,使保价运输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二、方便货主,加快事故处理赔偿
4.对于铁路责任的行包和货运事故实行先赔付后划分内部责任。不得以划分内部责任为由,而延误对货主的赔付时间。
5.简化提赔手续,方便货主。对于保价金额与实际价格相符的一般行包、货运事故,在托收货人提赔时,不要求提供货物价格证明。发站(分局、铁路局)根据事故处理权限和托收货人要求,可以办理承运人责任明确的事故赔偿,并通知到站(分局、铁路局)和有关方面。铁路内部
责任及赔款按规定办理和清算。
6.压缩赔付时间。行包、货运事故赔付最长时间为:车站(车务段)办理赔偿的为10日,分局办理赔偿的为20日,铁路局办理赔偿的为30日。对手续齐全的提赔要求,不得拒绝受理,必须据实填写受理时间。
7.推进事故处理工作的现代化。事故处理工作要采用计算机管理,形成网络,推广应用电子信箱,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保价事故赔款专款专用,确保转帐清算
8.保价事故赔款支出专款专用,据实赔付。每年由铁道部根据上年赔款额,以及安全防范水平,事故处理质量,确定赔款支出比例,结余部分由铁道部重新分配使用。1999年货运赔款支出比例在1997年和1998年两年平均实际支出比例的基础上,增加两个百分点。行包赔
款支出比例为5%。
9.做好铁路局间事故赔款转帐清算工作。任何局不得退“赔款通知书”,不得拒付转帐赔款,否则将全路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划拨。对定责的分歧可在全路事故例会上提出并研究裁定。对于确属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货运事故互不清算款额由1000元降低到
500元以下。
四、完善事故处理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
10.各级进行的各项站车、货场评比考核只考核货运过失责任重大事故和行包重大事故,并且要考核事故处理和赔付质量。各级不得下达行包、货运事故件数和事故赔款限制指标。
11.铁路局、分局事故处理部门要建立事故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事故处理逐级负责制,加强车站货运安全室建设,实行标准化作业,接受货主的监督;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事故处理人员竞争上岗的制度。
12.积极探索行包、货运安全独立管理模式,发挥制约监督作用。
五、拓展市场、增加保价业务量
13.巩固保价既有市场,大力开拓新领域。对现有保价大户在费率、代办费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提供良好的服务。争取零散货主,做到抓大不放小。要从加强防范和采取减少损失的措施入手,扩大对易损、高赔付货物的保价。
14.根据市场变化和货主承受能力,在规定范围内灵活调整保价费率,不按级浮动的改由铁路局审批。不得为增加收入而盲目提高费率。
15.抓足额投保。广泛宣传不足额保价的害处,使货主认识到足额保价是对自己负责。对于费率偏高造成不足额投保的可适当下调费率。
16.注重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利用每年五月保价宣传月活动和保价收入将达到100亿元之际,大力开展对外和对内的保价运输宣传活动。宣传中要以八年来保价运输的实际成绩和典型事例为主要内容,重点突出运输风险意识和足额投保内容。
六、加强内部管理,理顺管理机制
17.《铁路法》中明确规定了保价工作是铁路运输业务之一,各铁路局要加强保价队伍的内部建设,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制。要充实人员力量,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保价工作队伍。要在保价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政策制度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和支持。要保持保价财
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利于保价工作的发展。
18.进一步完善保价激励机制。对于保价运输奖励新增部分,各铁路局要制定与保价收入任务、事故赔付质量等挂钩的发放考核办法,加大对各级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励力度,成绩突出的要重奖。保价设备投资、业务费用等要根据保价工作的成绩有所区别。
19.整顿代理运输保险,加强管理。对未办理代理运输保险手续的车站,立即停止代理运输保险业务。对保价率未达到70%和保价收入未达到保价保险总收入70%的车站,停止代理运输保险业务。重申代理铁路运输保险业务由保价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其他部门不准经营,
否则以截留运输收入论处。
20.修改完善保价运输有关规章。为了适应铁路局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适应保价运输市场发展的需要,修改完善《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铁路行李包裹事故处理规则》、《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



199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