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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征收电力建设资金实施办法

时间:2024-07-01 10:09:3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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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征收电力建设资金实施办法

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征收电力建设资金实施办法
省政府


一、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征收的电力建设资金作为河南省地方电力基本建设的专项资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地方电力开发公司负责征收和投放事宜。
三、河南省地方电力建设资金的征收范围、开始时间和标准。
(一)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企业(含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用电,包括购买的仪价电量,均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每度用电量征收二分钱,由用户随电费缴纳。
(二)地方电厂所发电量和企业自备电厂的自给电量免征电力建设资金。购买电力建设债券和省能源债券分得的用电指标,不再征收电力建设资金。
(三)省网趸售给各地的电量,按征收范围核定的比例进行征收。趸售完成核定比例超收部分列作地方电力专项资金,由当地电业局(电力公司)管理,用于当地电力建设。各地的比例由河南省电力工业局测算后另行通知。
四、企业交纳电力建设资金后,应努力降低成本,自行消化。我省电力供应十分紧张,办电资金缺口很大,对于生产大耗电产品和电费占总成本比例大的产品的企业、一些政策性亏损企业申请减免征收电力建设资金要从严掌握,并需按国务院规定,由省上报水电部会同国家计委、财政
部批准。未经批准前一律征收。
五、河南省地方电力建设资金的征收和解缴办法。
(一)电力建设资金由各地供电部门按月收取电费的同时一并收取,在电费收据中单列。
(二)电力建设资金按供电区电费解缴途径解缴。解缴时,需另外填写《河南省地方电力建设资金解缴通知书》(格式由省统一印刷下发),作为各地供电部门从电费收入中分割电力建设资金的证明文件。各地银行见此证明文件,应予办理解汇手续。
(三)丹江水电站供电的县电业局(电力公司)在解缴电费的同时,将征收的电力建设资金和填好的《河南省地方电力建设资金解缴通知书》一式四份,解缴南阳地区电业局。
(四)各供电局、南阳地区电业局每月将各市、地、县解缴的电力建设资金和《河南省地方电力建设资金解缴通知书》(一式二份)汇集齐,连同本局征收的电力建设资金和《河南省地方电力建设资金解缴通知书》(一式二份),在解缴电费的同时,解缴河南省地方电力开发公司。
(五)征收的电力建设资金,各级供电部门必须足额上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经济责任。
(六)对不按期缴纳电力建设资金的用户,由供电部门征收滞纳金。滞纳金收取办法按电费有关规定执行,列作电力建设资金。对拒绝缴纳电力建设资金的用户,视同拒绝缴纳电费,由供电部门执行国家供用电规则,停止供电。
五、电力建设资金只能用于河南省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按省计经委安排的电力基本建设计划投放。
六、电力建设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其利率、还贷年限按国家拨改贷办法执行。收回的本、息和用电力建设资金建设的项目税后分得的利润,列作河南省电力发展基金,由河南省地方电力开发公司管理,再投资于河南的电力建设。
七、使用河南省地方电力建设资金与国家合资建设的电力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国务院国发〔1985〕72号文件规定,产权按该项资金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归河南省所有,并按此比例分电分利,长期不变。
八、使用电力建设资金建设的电力项目,投产后获得的用电量,其中30%按各市地征收电力建设资金金额所占的比例分配给各市地,70%由省统一分配。
九、电力建设资金免征各项税收。
十、电力建设资金的征收和投放工作,应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办法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执行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九九六年后是否继续执行,届时根据具体情况再定。
十二、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负责本实施办法的解释工作。




1988年1月24日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决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决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8年7月25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我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鹤壁市、南阳市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于1999年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现对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
会换届选举的若干问题决定如下:
一、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应于1999年12月底以前完成。
二、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第二款和《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对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分别确定如下,郑州市479名、开封市423名、洛阳市483名、平顶山市429名、安阳市
443名、新乡市450名、焦作市367名、濮阳市378名、鹤壁市293名、南阳市650名。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
三、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分别确定如下:郑州市35名、开封市35名、洛阳市35名、平顶山市35名、安阳市35名、新乡市35名、焦作市3
3名、濮阳市33名、鹤壁市33名、南阳市45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经确定后,在本届任期内不再变动。



1998年7月24日

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共中央直
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铁
道部:
最近,有关部门反映:个别地区、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推荐亲友兼任其所管辖企业的会计工作,并收取“顾问咨询费”;企业如果不接受推荐的人员,这些部门便以稽查、检查等名义刁难企业。据了解,上述被推荐的人员中,有的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这一严重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做法,应引起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立即予以纠正。
为了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严肃性,现就会计人员的任(聘)用问题重申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任(聘)用会计人员,不得任(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凡任(聘)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必须立即纠正。
二、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违法干预企事业单位任(聘)用会计人员,更不应借推荐会计人员之名收取好处费,甚至刁难用人单位。对类似情形,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处理。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违反《会计法》,任(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